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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网络危机公关食品安全危机公关策划

网络尖刀2年前 (2022-06-19)危机公关4221

今天给各位分享食品安全网络危机公关的知识,其中也会对食品安全危机公关策划进行解释,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开始吧!

网络公关-

网络公关-本文目录一览:

网络公关 的形式

网络公关-第一个指导原则,叫快时间,这个非常重要,我们倒推到20年前,日报和晚报是最主流的媒体,24小时内就一张报纸,前一张报纸报道了研学机构有问题,第二天反映就可以了。但是现在是互联网时代,社交媒体时代,出现了一个问题,微博很快就会炒的很热,你的这个事情就很快酿成巨大的负面,很可能上了热搜,现在不是黄金24小时了,有人说是黄金24分钟,有人说是黄金4小时,海底捞出现食品安全危机公关事情24分钟之内非常及时的,公关团队24小时值班的,出现问题马上处理。

网络公关-第二给事实,坦诚真挚讲方法,错了就是错了,对了就是对了,真挚我要让别人看到企业其实是有良心的,我是真正在说实话的,而不是说谎。

网络公关-第三个就是讲方法,有很多人会聊天,有很多人不会聊天,会聊天的人情商很高,会聊天在公关中就是沟通的根本,在写危机公关文案的时候,足够讲究方法,说的有理有据,又不焦虑,又不纠结,这个就很成功了。

第三个叫给态度,所有的质量问题都是态度问题,企业态度不够端正的话,会让很多用户吊失信心。

网络公关-第四个叫给服务,之前服务不好,之后一定要去改进。

第五给答案,不仅认错,而且说出怎么错了,让大家看到行动,以后如何去规避这样的事情。危机公关的处理方法有五个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采取什么措施

1、自查、控制传播途径,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

2、视事态严重性,决定是否向政府机关报告;

3、危机公关,向受害群体致歉并妥善治疗,承诺改善并付诸实施且示之于众;

4、实施纠正预防措施,避免复发

关于食品安全的作文

网络公关-关注食品安全 关爱生命健康

---食品安全监管小议

新闻事件背景回放

2008年三鹿事件发生后,网络上出现了有关对食品安全的一些调侃:

1、中国人在食品中完成了化学扫盲:

网络公关- 从大米里我们认识了石蜡

从火腿里我们认识了敌敌畏

网络公关- 从咸鸭蛋、辣椒酱里我们认识了苏丹红

从火锅里我们认识了福尔马林

网络公关- 从银耳、蜜枣里我们认识了硫磺

从木耳中认识了硫酸铜

而三鹿事件又让同胞知道了三聚氰胺的化学作用

2、外国人喝牛奶结实了

网络公关- 中国人喝牛奶结石了

3、日本人口号:一天一杯牛奶,振兴一个民族

中国人口号:一天一杯牛奶,震惊一个民族

三鹿系列刑事案件中一干涉案人员最后被依法严惩,田文华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468.7411万元。生产、销售 “蛋白粉”( 掺含三聚氰胺)的被告人高俊杰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处死缓,被告人张彦章、薛建忠以同样罪名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他15名被告人各获二年至十五年不等的有期徒刑。

透过三鹿“毒奶粉”事件,以数万名儿童的生命和健康为代价,给中国上了一堂生动的食品安全教育课。事后,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地方政府、乳制品行业等都进行了总结和反思,做出了各种承诺和表态。但是食品安全问题并没有得到遏制,反而有越演越烈之势。仅2011年以来多个地方再度曝出食品安全问题,河南瘦肉精事件闹得沸沸扬扬,10年间瘦肉精屡禁不绝;随后重庆“毒花椒”事件、广东中山墨汁粉条事件、湖北宜昌“毒生姜”事件、辽宁沈阳毒豆芽事件、江苏丹阳西瓜膨大剂事件、上海染色馒头事件以及最近席卷全国的地沟油事件……

网络公关- (一)我国食品安全的现状

网络公关-针对“你最担忧的安全问题是什么”,前一段时间新浪网调查结果显示,30.7%受调查者认为是食品安全,位居第一。据记者走访发现,当前食品安全存在“四宗罪”,最令消费者感到担忧。

网络公关- 一宗罪:“药你命”。蔬菜、水果残留农药超标,部分食品中非法使用、滥用添加剂,危害消费者健康。

网络公关- 二宗罪:“黑心肠”。每年有大量食品从“黑作坊”“黑工厂”“黑市场”“黑窝点”流向市场,环境脏乱差,生产不规范,质量不达标。

网络公关- 三宗罪:“假面具”。部分食品生产、销售者“以假乱真”“以次充好”,变着花样对食品弄虚作假,令消费者难辨真伪,上当受骗。

网络公关- 四宗罪:“玩概念”。各种贴着高科技标签的转基因食品、纳米技术食品、有机食品等大行其道,其中不乏模糊标注、不规范产品,往往使普通消费者不明就里花钱,稀里糊涂消费。

谈及如何根治“四宗罪”,受访消费者有“三盼”:一盼杜绝“软监管”。二盼食品行业重建诚信体系。三盼自身提高监督和维权意识。(以上信息来源自2011年9月9日现代快报)

网络公关- 就食品安全问题概括起来,有如下三个特点:一是问题食品的涉及面越来越广。问题食品已从过去的粮油肉禽蛋菜、豆制品、水产品等传统主副食品,扩展到水果、酒类、干货类、奶制品、炒货食品等,呈立体式、全方位态势。二是问题食品的危害程度越来越深,已从食品外部的卫生危害走向了食品内部的安全危害。过去只注意食品细菌总数,现在是深入食品内部的农药、化肥、化学品残留。三是制毒制劣手段越来越多样、越来越“深入”、手法越来越隐蔽,从食品外部的走向内部的、从物理的走向化学的。从曝光的有毒有害食品看,犯罪分子制毒制假手法花样翻新、五花八门,难以想象,已到了“不怕你做不到,就怕你想不到”的地步。

网络公关-(二)产生原因

网络公关-来自权威部门的最新数据显示,2010年,有关部门共检查各类食用农产品、食品及相关产品生产经营单位3552万户次,查处各环节违法违规行为13万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48人,取缔和停产违规企业单位10万余家(来源新华社2011年5月5日电)。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副检察长邱学强介绍,去年9月以来,最高检共对76件重大影响的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案件进行挂牌督办。今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涉及食品安全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37件57人,其中渎职犯罪者39人(来源自2011年5月23日法制晚报)。由此可见,食品安全的整顿力度不可谓不大,但有毒食品的“生命力”并没有明显衰退的迹象,为何食品安全事件依然频现?

有毒食品层出不穷,完全无视从中央到地方的三令五申,成为“打不死的小强”,这其中既有制度缺失、执法不严、官员政绩等因素,更有道德因素。 经过分析比较,我国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网络公关-1、没有行业准入门槛,生产经营者良莠难分,特别是原来食品免检制度的存在,放任企业胡作非为,留下了诸多监管空白。加上目前我国的法律对于违规企业的处罚力度较轻,不痛不痒的起不到“杀鸡儆猴”的效果,现在我们是“拔鸡毛给猴子看”,企业的违法成本太低,这使得许多企业存在侥幸心理。

2、多头监管,执行不力。目前,我国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是一种“分段管理为主,品种管理为辅”的模式,导致食品安全管理出现条块分割、沟通不畅。由于这些部门管理体制不同,人、财、物的主管部门各有其主,因此,“机构云集”增加了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管理难度。多个部门监管一个方面的事务往往需要政府协调,提高了管理成本,降低了管理效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与卫生部分分合合的历史表明,国家建立独立食品安全监督部门的思路似乎并不十分清楚,这不仅影响了食品安全监管的效力,更造成了问责不明确的弊病。

3、食品安全标准体系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与国际标准不能接轨,食品安全标准体系结构设计不够合理,对标准的深人研究不够,部分标准的实施较差,甚至强制性标准也未得到很好的实施等。如7月修改出台的《乳业行业标准》就被专家评价为“倒退了25年,堪称全球最差”,并称中国被“个别大企业绑架,是全球最差标准”。

网络公关- 4、政府监管食品安全需要运用法律法规及相应的政策工具,目前政策法规不健全,无法做到法规化,制度化,缺乏长效机制。面对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是往往采取“救火”式的治理,哪里发生问题治哪里,事情过后“刀枪入库、马放南山”。从而导致制假售假屡治不绝,屡禁不止,甚全有愈演愈烈之势。

网络公关- 5、财政投入不足,检测机构资源配置不合理。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国家财力不足是一个不容回避的问题。国家财政投入的不足,引发了以下三个问题:一是国家急需的部分检测项目能力不足。如食品中不明有毒有害物质的鉴定技术、违禁物品、 激素、农药残留、兽药残留、二恶英、疯牛病的检测、 转基因食品的安全性评价等,监督检验能力与国际水平差距逐渐加大,制约了食品卫生监督管理水平的提高。二是利益驱动导致执法部门的执法行为产生偏差。如有的执法机构偏重于有经济利益的执法行为,以罚代刑、以罚代管,一罚了之,监督执法工作时紧时松,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有的甚至为不法经营者充当保护伞。三是基层食品卫生监督机构的设置和技术人员配备不能适应监督工作开展的需要。

网络公关- 6、食品生产和经营者诚信缺失,道德观扭曲。食品生产者和经营者眼睛盯着的只有钱,丧失道德底线,他们当中的很多人不顾法律禁令,铤而走险,以身试法,屡禁不止。目前,不管政府部门还是消费者掌握企业食品卫生质量的信用状况难度很大,很难起到消除信息不对称、鼓励守信者、打击遏制失信者、追溯责任、形成诚信经营氛围的作用。

白岩松在微博上发表的一段话很值得我们深思:我们现在都是原告,也都是被告。卖猪肉的人用夹杂瘦肉精猪肉挣来的钱,兴高采烈地出来买馒头,没想到馒头被别人染了色;然后卖染色馒头的人出来给孩子买奶粉,里面有三聚氰胺。每个人都在害别人,每个人都是受害者,这是一个恶性循环。

网络公关-三、政府监管的必要和缺失

为了惩治肆无忌惮和非法的食品生产商,国务院成立了一个食品安全委员会。它的职责包括:分析食品安全状况,制订规划和指导原则,提出监督政策并领导它们的实施。但监管要落到实处和长效,而不是口号和承诺。上海出现染色馒头后,上海食安办主任王龙兴就“染色”馒头向市民致歉,并表示查处过程中“坚决不护短”。 在道歉之后公众更渴望看到的,不只是口头上的表态、决心甚至保证、承诺,公众最渴望看到的,是以后老百姓的餐桌上能不能不再出现类似染色馒头的食品,是在以后的生活中,怎么样才能吃得上放心菜、放心肉、放心馒头、放心食品,这才是老百姓眼光始终紧盯的,也就在这个方面,老百姓最希望政府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既然染色馒头在超市已经销售多时,那么政府之前监管在哪里?不要出了问题才被迫出面承诺和道歉,进行所谓的危机公关,因为承诺和道歉不会改变存在缺陷的食品安全体系。老百姓最放心不下的,恐怕就是这样的事后诸葛、事后动作,老百姓最渴望的,应该是常态化的日常监管,源头治理,而绝不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否则,以后难免再出现类似“馒头事件”的其他什么事件,到时又要麻烦有关部门出来道歉、保证、表态、查处了。

网络公关-(一)政府监管的必要

网络公关-1、信息不对称导致市场失灵

网络公关-由于信息不对称,掌握较多信息的生产厂商就有可能产生机会主义行为,损害消费者利益,降低整个社会福利,使市场效率低下。首先,食品质量究竟如何只有在消费后才能得出判断。在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大量的现代技术被应用,这就使得消费者仅凭感觉或经验对食品的质量安全水平做出合理评判已变得越来越不现实。其次,许多关于食品质量与安全品质的信息,比如食品中有无激素、是否含有抗生素、农兽药残留是否超标等等,消费者个人是没有能力了解的。这说明食品市场存在严重的不对称状况,消费者总是处于劣势,难以对所选食品的安全性做出准确判断,从而导致市场机制失灵,出现劣质食品驱逐优质现象,最终导致食品市场秩序混乱。因此,为维护食品安全,保证生命健康,适当的政府监管就显得十分必要。

2、公共利益需要

问题食品首先是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危害,这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全民的生活质量,甚至关系到人民体质的长远大计。第二是对食品产业健康发展的影响。食品产业的发展取决于消费需求,消费需求取决于质量安全带来的消费信心。历次食品安全事件甚至一些关于食品安全的不实传言,都带来了企业减产、职工下岗等严重后果,有些甚至对整个行业带来极大影响,产业恢复十分困难。第三是对政府公信力和国家形象的影响。接连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大大影响群众消费的信心,严重冲击社会诚信道德体系,甚至影响了政府的公信力。一些食品安全事件还涉及境外,给国家形象及外贸出口造成不利影响。

网络公关-3、抵制恶意竞争的需要

当前,我国食品行业竞争十分激烈,与此同时,尽管我们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要求逐步提高,但总的来讲,对价格的反应还是十分敏感的,因此,食品行业一方面必须通过深加工以提高产品附加值,另一方面又不得不保持产品的低成本以获取竞争优势。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虽然也会货比三家,但比的往往是价格而非质量,至于食品安全与否,也只是简单地通过食品包装上的保质期来判断。这就使得有些不法厂商在食品生产过程中使用劣质原料、降低加工质量,以低价吸引消费者,从而出现劣胜优汰的市场错位。

网络公关-(二)政府监管的缺失

网络公关-如果追本溯源,要追究最主要责任者的话,生产者、销售者、监管者等,哪个应该负更大的责任?似乎没有确切答案。但是,我们所能了解的是,每一回重大食品安全事件爆发,几乎只有生产者负责抵罪、整顿、挨罚;而负责监管的质检、工商等行政部门其实只负责突击行动、道歉、表决心,这里边或许存在权力得不到有效“监管”的严重问题。在以往一系列震惊中外的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中,除了惩治几个生产、流通领域的相关责任人之外,很少有监管领域的相关责任人受到惩罚。不受惩罚的监管部门,在一波接一波的重大食品事件中,其一次次表现出的“连夜突击检查”、表决心、做总结的精神,就容易被视为只是权力的一场政治秀。作秀的背后,是权力的傲慢和不真诚。

网络公关-1、衙门作风,监管部门高高在上。一些监管部门已经养成“让生产者自己取样送检”,以及“在办公室看样品”的监督习惯。

2、地方保护。基层监管人员有时候在做监管检查时,也会遇到来自上级领导“打招呼”,要求对个别食品企业“有所照顾”,而这些企业要么是地方上的纳税大户,要么是某个领导招商引资的项目,轻易动不得。

3、集中突击式的抽检和清查,只管得了一时,治标不治本。重大节日我们常常在新闻中看到政府相关部门深入农贸市场、超市检查的身影,平时却难觅芳踪,甚至消费者投诉无门。政治运动式的一阵风监管,难以取得实效。要知道我们并不是只在节日才需要安全食品。所以只有建立长效和常态的工作机制,才能真正拉紧食品安全网,重塑消费信心。

惩罚食品安全违规行为并不困难,2009年6月开始实施的《食品安全法》规定,罚金可以达到问题食品原价的10倍,严重问题可能导致吊销营业执照。去年9月出台的法规将死刑纳入惩罚手段,但甚至这也没能威慑黑心生产商。从制定实施食品安全法,到成立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从奶业整顿到各种专项整治和抽检,监管力度不可谓不大,食品安全立法不可谓不多,然而,屡屡曝光的安全事件和屡屡受挫的消费信心说明,反思和整顿依然乏力,目前更需要对食品行业来一次各个环节和制度的“全盘扫描”和“全面升级”。

网络公关-四、国外经验借鉴:全程监控 外加巨额赔偿

网络公关-食品安全问题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健康,也是一个全球性难题。在世界许多国家,食品安全事故也时常发生,像德国在2010年年底相继在鸡蛋、猪肉和鸡肉等食品内发现致癌的二恶英;截止2011年10月4日美国“毒香瓜”疫情蔓延19州 ,致死17人,84人染病。相比而言,这些国家和地区已经建立起了较为完整的“从田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保障系统,但食品安全事故仍然时有发生,可见根治食品安全问题任重道远,让我们看看有什么招数是值得借鉴的。

第一招:严把源头关——监管触角伸向产地

网络公关-从食品供应的源头开始,实行严格的监控措施。供食用的牲畜如牛、羊、猪都会挂有识别标签,并由网络计算机系统追踪监测。屠宰场还要保留这些牲畜的详细资料,并标定被宰杀牲畜的来源。肉制品上市要携带“身份证”,标明其来源和去向。

第二招:重视流通环节——为每份食品“建档案”

网络公关-米面、果蔬、肉制品和乳制品等农产品的生产者、农田所在地、使用的农药和肥料、使用次数、收获和出售日期等信息都要记录在案。相关部门收集这些信息整理成数据库并开设网页,为每种农产品分配一个“身份证”号码,供消费者查询。农产品有了“身份证”后,可追溯管理模式就变得易于操作。

在德国,食品的食物链原则和可追溯性原则得到了很好的贯彻。以消费者在超市里见到鸡蛋为例,每一枚鸡蛋上,都有一行红色的数字。比如说:2-DE-0356352,第一位数字用来表示产蛋母鸡的饲养方式,“2”表示是圈养母鸡生产;DE表示出产国是德国;第三部分的数字则代表着产蛋母鸡所在的养鸡场、鸡含或鸡笼的编号。消费者可以根据红色数字传递的信息视情况选购。

网络公关-如果出现食品安全危机,也可以根据编码迅速找到原因。2010年12月底,德国安全食品管理机构在一些鸡蛋中发现超标的致癌物质二恶英,引起德国上下的极大关注。通过对有毒鸡蛋的追查,有关机构顺藤摸瓜将焦点快速锁定在了石勒苏益格一荷尔施泰因州的一家饲料原料提供企业身上。这家公司将受到工业原料污染的脂肪酸提供给生产饲料的企业,才导致了其下游产业产品二恶英超标。随后,德国政府迅速隔离了4700个受波及的养猪场和家禽饲养场,强制宰杀了超过8000只鸡。

网络公关-第三招:食品造假要出狠招重罚

网络公关-在食品安全制度相对先进的发达国家,食品安全事故也时有发生,各国为此都加大了惩罚力度,其中的许多做法值得我们借鉴。

德国:刑事诉讼外加巨额赔偿

网络公关-2010年底,德国西部北威州的养鸡场首次发现饲料遭致癌物质二恶英污染。今年1月6日,德国警方即调查位于石荷州的饲料制造商“哈勒斯和延奇”公司。7日,德国农业部宣布临时关闭4700多家农场,禁止受污染农场生产的肉类和蛋类产品出售。

网络公关-对于这次二恶英事件中的肇事者,德国检察部门提起刑事诉讼,同时受损农场则拟提出民事赔偿,数额可能高达每周4000万至6000万欧元,完全可能让肇事者破产。

网络公关-韩国:造毒食品10年内禁营业,还附以高额罚款。

法国:卖过期食品立刻关门

网络公关-第四招:食品召回构筑最后屏障

问题食品召回制度是发现食品质量存在缺陷之后采取的补救措施,是防止问题食品流向餐桌的最后一道屏障。

网络公关-对于不合格食品召回,德国食品安全局和联邦消费者协会等部门联合成立了一个“食品召回委员会”,专门负责问题食品召回事宜。2004年,在“食品召回委员会”监督下,亨特格尔公司调查发现,该公司生产的孕产妇奶粉和婴儿豆粉中有“坂歧氏肠杆菌”,威胁消费者尤其是婴儿健康。事件发生后,亨特格尔公司以最快速度召回了产品,另外还向消费者支付了1000万欧元的赔偿金。

网络公关-第五招:完善食品安全法 用法律来保障

网络公关-美国于2009年加快了食品安全立法进程,继《2009年消费品安全改进法》后,又通过了几经修改的《2009年食品安全加强法案》。没有什么制度是万能的,美国相对先进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仍需不断完善,今年1月,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美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迎来一次大变革。奥巴马政府的这次改革是根据不断变化的现实对美国食品安全体系进行的一次调整。100多年来,美国的食品安全体系在不断改进中日渐成熟。

网络公关-英国和德国的食品监管体系同样经过了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积累和发展。英国食品安全监管机构食品标准署成立于2000年。此前,英国在1990年颁布《食品安全法》,对食品质量和标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而《食品安全法》又是在1984年的《食品法》基础上修改而成的。再往前追溯,还可以找到一些与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而德国食品法的历史则最早可追溯到1879年。迄今,德国关于食品安全的各种法律法规多达200多个,涵盖了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运输、贮藏和销售所有环节。由此可以看出,发达国家对食品安全的重视源远流长,而且相关法律和监管体系在与时俱进地不断修订和完善。

五、对整治我国食品安全问题的一些构想和建议

我们要确立“一切为了人,为了人的健康”和“谨慎义务”的执政理念,真正把消费者作为上帝来对待。保护消费者健康,仅允许提供安全的食品;保护消费者不受欺骗,严格防止欺诈;保护消费者知情权,向消费者提供实事求是的信息。具体构想和建议如下:

网络公关-1、完善立法和食品安全标准。按照《食品安全法》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要求,打造一种无缝监督与管理体制,形成一个科学合理、层次分明的完整的法律责任体系,为追究食品安全责任和补偿食品安全问题受害当事人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要尽快完善标准体系,全面清理整合现行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卫生、食品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加快解决标准缺失、重复和矛盾问题。一时难以出台国家标准的,要先行制定地方标准或产品安全、生产工艺、检验方法的规范性要求,鼓励企业制定严于国家和地方标准的企业标准,防止出现监管空白。

2、加强行政管理,通过对监管制度的整合,既要避免出现监管空白,提高监管效率,节约监管资源,又要防止出现职能交叉,相互掣肘,更好地发挥食品安全监管体制的效能。强化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克服地方保护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干扰。须把食品安全作为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支持监管部门正确履行职责,创造良好的执法环境;要求各监管部门恪尽职守,密切配合,责任到位,相互衔接,形成完整的监管链和责任追究体系。食品行业产业链条长、环节多,监管力量分散,必须形成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率。我们常说食品安全问题是‘九龙治水’,为什么?这在经济学上存在着‘搭便车’的尴尬。食品的监管部门众多,每个监管环节都会认为,我这里没管住,自然会有别人来管;反过来,如果我花了大量人力、物力去管,食品安全不出问题反让其他部门“搭便车”,破除这种职权交叉的体制势在必行。

3、延长和完善监管产业链。食品质量监督要覆盖整个产业链。实施“全产业链”,“从田野到餐桌盘”的食品质量及制造食品的原料进行检验和监督。有必要在立法上明确各监管部门的职能范围、明确追究责任的程序,在此基础上可以考虑建立跨部门的食品监督机构,统一协调管理各个流程的食品安全,以杜绝机构间的相互扯皮推诿的困境。尤其需要对监管部门的失职渎职进行明确界定,一旦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对相关责任人严惩不贷。可以参考的例子是,在一些西方国家,一旦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最高到卫生部长,最低到相关监管部门的负责人必须为此负责而引咎辞职。

4、在纷繁复杂的现代社会,政府的能力是有限的,因此社会力量介入食品问题治理,应该受政府的欢迎和提倡,并做相关的制度设计。

面对一波波重大食品安全问题的冲击而无法有效解决,很多学者认为,由于食品问题涉及各种利益关系和行为主体,单一地突击哪一方都不能有效解决,而必须具备综合的“社会治理”观念,即在社会利益和主体多元化的现代社会,政府只有让企业、民间组织、社区等主体共同参与治理,运用法律、市场、协商、行政等手段,才能有效地治理社会,因此,食品问题的治理,不仅急需对生产者、监管者、销售者等多个主体进行有效的权力制约和立法跟进,更需要引入社会力量参与食品安全的监督监管。相比之下,后者更急需发展。

就食品安全领域来说,要重视行业协会在制定行业标准以及规范行业自律方面的作用和独立性,但目前行业协会所能发挥的作用相对有限。此外,还要特别重视媒体在食品安全监督方面的职能,媒体可以和高校食品安全研究机构合作,适时发布来自权威研究机构的食品安全相关信息,从而对监管部门形成监管压力。

5、提高食品安全违法的成本

必须坚持重典治乱,提高违法的成本,增加违法者的痛感。生产者之所以敢铤而走险,在于其铤而走险的收益远远大于违法成本,正是这种经济利益让生产者在诱惑面前放弃了道德理性。因此,食品安全法也应该通过惩罚性的赔偿,来增加生产假冒伪劣食品者的成本,以经济杠杆促使生产者由经济人向道德人转变。具体而言,可以提高赔偿的额度和处罚的力度。现有的 10 倍赔偿显然是一个有待争论的额度,因为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他们维权的成本就可能超过了 10 倍赔偿的数额,而一次 10 倍赔偿的数额也可能伤不了故意生产者的筋骨。

6、建立企业诚信制度

网络公关-赚钱是企业经营的目的固然重要,但企业生产的产品是面向广大人民的,不能因一己私欲,而生产损害人民群众生民健康的产品。而加强企业内部的管理,塑造一个诚信的企业可以从源头上防止食品安全的产生。诚信建设,说到底就是法制建设,诚实信用,是民法中的帝王条款,是传统美德的法律化。今后应当把企业或经营者的诚信建设当做一项基础的,常规的工程,建立量化考核体系,坚持不懈,因为这是人命关天的大事,只有这样,企业,商人才会把消费者当做真正的上帝,食品安全才会有保证。

网络公关-7、按照查获情况重奖举报者,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力量,让不良分子老鼠过街人人喊打,无藏身之地,从而净化食品市场。

网络公关-8、加强基层监管部门人力、设备和经费保障力度,让罚款与部门利益脱钩,严禁罚款返还、变相“坐收坐支”。我国食品安全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工作。绝大多数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在基层,也解决在基层,地方政府是否建立了工作责任制、经费保障落实情况应当是近期检查和问责的重点。

网络公关-结语

要提升消费者信心,政府就得有实在的举措。“零容忍”不能停留在口头上,该惩罚的,罚他个倾家荡产;该追究的,不能不了了之。违法成本远远大于违法收入,才能形成“高压线”、带来威慑力。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政府和国家的形象。食品安全已成为衡量人民生活质量、社会管理水平和国家法制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食品安全与人民生命财产息息相关。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我们相信,只要有关部门严格监管,市场积极配置资源,企业的诚信经营,食品安全问题终会解决,让我们企盼这一天早日到来,我们都可以吃上放心的食品。

一.针对今年3.15曝光的双汇的“瘦肉精事件”策划一次危机公关活动。二.针对以上的活动写一篇新闻稿。

网络公关-3.15曝光的“瘦肉精事件”是一个食品安全事件,问题严重的是南京兴旺屠宰厂

但事件的本质是企业还是养殖?

多数人都认为企业没有迟到职责,但这是错误,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食品安全法》等,生产猪是农产品,农业部门负责农业产品质量的监管工作,定期要对农业产品质量环境进行抽查,并相产品质量公告。实际上这是个缺失!

企业按国家规定索取证件,如果没有索取证件,则企业存在失职行为,应该受一处罚,但3.15曝光的“瘦肉精事件”来看,双汇没有失职,这也就是为什么一直没有对双汇进行任何处理的原因。

网络公关-试想,如果产品质量不从环境、源头控制,可能吗?比如我们经常吃的鸡、鱼、鸭、白菜、萝卜、葱,是不是要求企业、餐厅做到每一根检验?而且有毒、有害的产品上万种,每种物质的检测方法不一样,在不同物质中的检验方法也不一样,如何检验?可能吗?

网络公关-瘦肉精确实存在,暴光了中国最大肉类加工企业——双汇,其它厂家呢《说实话,远远不妱双汇,而这个事件中,双汇成了最大的受害者!其实最根本的是农业部不作为!

回想达芬奇家俱事件,就可以知道,究竟是什么时候原因报道?

据内部人员透露,相关部门要求所有媒体不得再报道达芬奇家俱事件,就知道是什么原因了?

国之媒体!

网络公关-至于策划、创意都是空想的,关键是银子和关系!

网络公关-

如何解决食品行业负面舆情问题

食品安全问题触目惊心

网络公关-转基因油、双汇瘦肉精、染色馒头、毒黄瓜、塑化剂等事件,在网络舆情推起一次又一次的高潮,总结可以发现,这些事件都是食品相关的,并且绝大部分是负面的。

网络公关- 据从公安部获悉,今年以来,各地公安机关依法严打各种食品非法添加活动,破获食品非法添加等食品安全案件11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2000余名,特别是破获了一起国内影响最大的“瘦肉精”案件。2010年国家质检总局查处食品质量违法案件4.3万起,有5654家企业的6045张食品生产许可证被注销。

食品行业的舆情特点

针对食品舆情问题,著名的舆情监测企业深圳乐思软件高级舆情分析师雷先生说道:“结合乐思舆情监测系统监测到的相关食品事件的舆情专报,我们可以明显可以看到食品舆情有以下几个特点:

网络公关- 一是诚信缺失、道德滑坡,引发食品企业的舆情潮。比如瘦肉精事件,在很短时间内迅速传播,引起舆论广泛关注。

网络公关-二是食品企业内部争端凸显,引发了负面舆情。在食品行业中,以家族化管理带来内部利益之争的案例不在少数,企业内部争端影响对外形象。比如真功夫集团的内讧等。

三是行业蜂窝连带关系突出,舆论施压加大职能部门的干预。以酒类为代表的副食品涨价问题曝光频繁,舆论对于此类事件的关注度在一定程度上促使政府职能部门多次约谈。而在职能部门出面干预后,绝大多数企业都能够暂缓涨价,从中可以看出食品行业内部的纽带关系。

四是企业品牌之争愈演愈烈,引发了舆论的升温。如王老吉商标所有权的争端。”

治理需挖掘深层次原因

网络公关- 食品行业舆情的爆发,最根本的原因肯定还是自身有问题。

现阶段,我国食品产业的突出特点是食品生产单位数量巨大,生产方式落后,存在小、散、乱现象,这是影响食品安全最深层次的原因之一。”国务院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司长于军分析说。

农业部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局副局长把近年来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归为三类。

网络公关-一类是农药残留超标问题。比如去年年初武汉市场检出的海南豇豆农药残留超标就是这类问题,这是农产品真正意义上的质量安全问题。

第二类是非法添加问题。“三聚氰胺”、“瘦肉精”事件属于这一类。无论是从种植养殖技术上看,还是从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看,这些物质都不是农产品生产所必需的,纯属非法添加,纯属生产经营者违法行为,必须严厉打击。

网络公关-第三类是生产安全和品质问题。前段时间连续出现的“乙烯利”、“膨大剂”问题属于这一类。这类问题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关系不大,更多影响到的是田间地头农产品的生长、产量、品相和最后上市产品的品质口感,虽然发生的只是在个别地方和个别产品上,但经媒体报道后,公众很关心、很敏感。

网络公关- 问题的最终解决办法

网络公关-据了解,今年3月至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食品安全法》的执法检查工作。白克明表示,这次执法检查在全面了解和评估《食品安全法》实施情况的基础上,着重推动法律实施中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的解决。

网络公关-食品生产是良心工程,企业要切实当好第一责任人。这么做不仅能让食品生产企业在特殊时期赢得社会信任,而且能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也只有这样,才能让那些食品负面舆情逐渐平息。

企业危机公关案例有哪些?

网络公关-2011上半年十大企业危机公关事件盘点回顾,剖析危机的扩散路径,从中探讨危机应对策略。

案例一:家乐福价格欺诈事件

网络公关-事件主角:家乐福

发生时间:2011年1月

网络公关-所属行业:零售服务行业

网络公关-危机类型:诚信危机

关注指数:★★★★★

网络公关-事件过程:

2011年1月中旬,经济之声《天天315》节目连续报道家乐福大玩价签戏法,价签上标低价,结账时却收高价;明明是打折,促销价却和原价相同

1月26日,国家发改委披露,多地消费者举报“家乐福等部分超市价签标低价结账收高价”,恶意坑害消费者。经查实,确有一些城市的部分超市存在价格欺诈行为。紧随其后,央视、新华社、新浪网等国内最重要的媒体连续、大篇幅、显著位置谴责家乐福,各种媒体报道铺天盖地,一时间造成了巨大的社会反响。

针对这一事件,家乐福就价签问题发表声明称:“相关问题是由于我公司价签系统不完善而造成的,我们正着手进行升级改造。针对目前出现的问题,公司特别加强了内部监督检查工作及检查频率,并将积极与各地的物价等监管部门进行沟通,邀请各地物价检查部门的专业人员对我公司相关负责人及员工加强培训。” 

网络公关-然而,媒体调查显示,公众对以上补救措施并不买账。这一外资零售业巨头挽救诚信问题绝非易事。

网络公关-案例分析:

欺诈消费者时屡教不改,被迫道歉时缺乏诚意,是家乐福应对此次危机事件的两大硬伤。

家乐福的道歉中表现出企业的傲慢。缺乏真诚和诚意的反应,使得家乐福并未能在危机发生后的道歉中重新获得消费者的支持和信任,公众对企业和品牌的好感尽失。家乐福在本次事件发生后,对消费者号称赔偿,但实际上执行起来力度并不足够。

网络公关-更让人失望的是,国家发改委将涉嫌价格欺诈的超市名单公布后,媒体对多个城市的相关门店进行了实地采访,结果仍然找到了一些低标价、高结算的商品。即使是在虚假优惠价格事件曝光后,全国各地仍有不少地方的家乐福门店被查处仍顶风欺诈,不做改善。敷衍消费者,后果会是很严重的。对于企业来讲,诚信问题是立足之本,再反思家乐福近几年频繁发生的信任危机事件,我们可以看出家乐福并没有从一次又一次的危机中走出一条危机公关的正确道路。

你所阅读的文章来自《2011年上半年十大企业危机公关事件盘点分析》(林景新,赵玉竹/文)

网络公关-案例二:康芝尼美舒利事件

网络公关-事件主角:康芝药业

网络公关-发生时间:2011年2月

网络公关-所属行业:医药行业

危机类型:信誉危机

关注指数:★★★★

事件过程:

2010年11月26日,央视新闻频道播报了一则关于“2010年儿童安全用药国际论坛”的报道。报道称:“尼美舒利用于儿童退热时,对中枢神经及肝脏造成损伤的案例频频出现。根据中国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中心的数据,尼美舒利在中国上市的6年里已出现数千例不良反应事件,甚至有数起死亡病例。” 尼美舒利似乎成了儿童退烧药中的三聚氰胺。这一则出自2010年儿童安全用药国际论坛的传言与质疑,经由媒体推波助澜,在中国引起了一场药品安全恐慌。

两个月后,消息开始在网上疯传,并被媒体重新提起,争相报道解读,并将矛头直指生产尼美舒利的康芝药业。

至2011年2月中下旬,媒体报道称全国多地大药房已开始下架“尼美舒利颗粒”等含有尼美舒利的药物。

网络公关-3月,一封被称为“强生打击尼美舒利”的匿名绝密邮件的出现使得整个事件变得更加扑朔迷离邮件称这场引发骇人听闻的安全性恐慌的事件或是一场阴谋,某跨国药企策划此场商战,意在排挤对手,帮助旗下同类药品抢占市场份额。随后,康芝药业发表声明,有“一些别有用心之人通过各类媒体散布并无端扩大‘尼美舒利颗粒’的副作用,从而达到恶意诋毁‘瑞芝清’产品声誉的目的”。为此,康芝声称已经向有关部门举报。

网络公关-案例分析:

网络公关-在“尼美舒利”用药事件再次炒得沸沸扬扬之际,康芝药业的这份状纸,更像是一次维护形象的公关策略。

网络公关-在无情的市场反应压力之下,加上医药行业正处于大洗牌,大重组的起跑阶段的背景,而在起跑阶段就因主打产品质量问题这一药企的致命伤而倒在起跑线上,这绝不会是康芝制药所愿意看到的事情,因此康芝药业的焦急乃至愤怒也并非不可以理解。

网络公关-然而儿童药物的安全性,更受社会的强烈关注。康芝药业未能就媒体的质疑报道给出一个明确而有说服性的回应,反而将矛头指向其他药品企业。此事是否真正涉及不正当竞争,那是另外一个问题。我们急需知道的是,尼美舒利是否适用于儿童,其安全性将如何保证。

网络公关-事件危机处理中没能让公众和投资者的视线尽早移出事情本身,康芝药业无疑会将心理上的牛角尖做实,让公司走进真正的死胡同。

案例三:锦湖轮胎质量门事件

网络公关-事件主角:锦湖轮胎

发生时间:2011年3月

网络公关-所属行业:轮胎行业

危机类型:形象危机

网络公关-关注指数:★★★★★

事件过程:

今年央视“3•15”晚会,扔出首枚重磅炸弹,世界十大轮胎制造商之一锦湖轮胎原料大量掺假,为减少成本不按照比例掺胶,而使用大量返炼胶,严重影响轮胎的质量,给采用其品牌轮胎的汽车带来了安全隐患。

锦湖轮胎是全球十大轮胎企业之一,在国内为包括上海通用、上海大众、一汽大众、北京现代、东风悦达起亚、神龙汽车、一汽轿车、奇瑞、比亚迪、长城汽车、哈飞汽车、华晨汽车等12家汽车企业的35款车型提供配套轮胎,在中国国内配套市场占有率第一。其行业的特殊地位,使得锦湖轮胎事件牵一发而动全身,很多车企被锦湖轮胎事件拖累。锦湖轮胎正面临一场信任危机的风暴。

网络公关-案例分析:

网络公关-锦湖轮胎虽然不直接面向消费者市场,但是经过央视曝光之后的成了人尽皆知的品牌。锦湖轮胎竟然是以此种方式第一次强势登场实在悲哀。而锦湖轮胎在危机发生之后的反应也显示出其公关意识不到位。

锦湖轮胎在被曝光之后先是“拒不认错”,表示轮胎不存在质量问题。这样的态度首先让消费者对其品牌形象大跌眼镜,也由此引起媒体的更大关注,并最终引起更大的负面舆论。

所阅读的文章来自《2011年上半年十大企业危机公关事件盘点分析》(林景新,赵玉竹/文)

之后,迫于舆论压力,锦湖轮胎中国区总裁李汉燮公开发布道歉声明,否认之前宣称的“不存在质量问题”的情况,以获得消费者的谅解。同时在国家质检总局的压力下,走上了漫长的免费检测和召回的道路。

网络公关-然而,我们仍有很多疑问亟待解决,这一事件的影响范围、问题的症结所在、消费者的权益保护,等等。锦湖仍然要为其质量的缺陷付出漫长而沉重的代价。

网络公关-案例四:双汇“瘦肉精”事件

网络公关-事件主角:双汇食品

网络公关-发生时间:2011年3月

网络公关-所属行业:肉类加工行业

危机类型:诚信危机

关注指数:★★★★★

事件过程:

央视3•15特别节目《“健美猪”真相》的报道,将我国最大肉制品加工企业双汇集团卷入“瘦肉精”漩涡之中。报道声称,河南孟州等地采用违禁动物用药“瘦肉精”饲养的有毒猪,流入了双汇集团下属的济源双汇。因为卷入“瘦肉精”丑闻,目前处于风暴眼中的济源双汇公司已于3月16日停产整顿。

网络公关-肉制品行业又一次受到消费者的质疑,同时也激增了中国居民消费者对食品行业食品安全的更加不信任。中国消费者的身心本来就几经折腾,夹在国产奶粉与洋品牌奶粉之中还肝火正旺,现在“瘦肉精”门又卷土重来,中国肉制品行业也接受严峻的生存考验。

网络公关-双汇产品已经在一些城市的超市大规模撤柜,并开展一系列补救措施,然而品牌信誉度却难以挽回,双汇产品在全国遭遇销量前所未有的“滑铁卢”。

网络公关-案例分析:

尽管双汇已经进行了一系列的危机公关,应对舆论的态度和积极性比起当年的三鹿有了很大的进步,也更为主动地进行一些与公众沟通的动作,但很显然,社会的舆论普遍还是没有得到缓解。

网络公关-双汇作为全国肉品行业的“龙头老大”,在事件发生后多次表现出的更多是对企业本身的关照和重视,强调事件对双汇造成了多么严重的损失,对于消费者的健康和利益却很少提及,只是用“困扰”来解释事件的影响,这一态度并非考虑消费者的利益和情感,这绝对是危机事件处理的大忌。

危机事件后,双汇需要做的绝不仅仅是向公众开诚布公事件真相,更重要的是履行企业本身所承担的社会责任,重塑企业一个负责任、关注消费者权益和健康的正面形象,通过能彰显企业责任的实际行动去重新获得消费者的支持和信任。的确,只有以诚意应对危机,只有以尊重进行公关,受损的品牌才可能得到修复,对于遭遇危机的双汇来说,尊重消费者才是最好的公关。

网络公关-案例五:国美“3.15”曝光丑闻

网络公关-事件主角:国美电器

网络公关-发生时间:2011年3月

所属行业:家电行业

危机类型:诚信危机

网络公关-关注指数:★★★★★

网络公关-事件过程:

每年的央视“3.15晚会”都会曝光一些不法商家的行为,在2011年的晚会上,央视将镜头对准今年以来处在媒体报道风口浪尖的国美电器,主要曝光了国美电器员工借节假日套取消费者赠品及返赠的现金卡。并且,这些违法人员还借用家电以旧换新政策,通过购买旧家电、盗用消费者身份信息等多种手段,骗取国家补贴资金,这种情况在国美电器多家门店存在。据了解,国美并非初次使用这样的伎俩。

3月16日凌晨,国美针对此事件做出回应,称将严查各门店违规操作人员,并将通过回访对造成损失的消费者将进行补偿。

3月22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指责国美家电“以旧换新”骗补的事件被曝光质非常恶劣,相关部门已经取消了国美电器在天津的相关门店以旧换新业务开展的资格。同时商务部门也约谈了国美电器总部的负责人,要求国美电器进行内部的调查、整改、处分。

案例分析:

国美此次危机事件非比寻常,企业伤害的不仅是消费者的权益,更被指责“坑骗国家金钱”,这样的行为在中国特殊的市场经济环境下是一大忌讳。在危机事件发生后,国美企业能够有效借助政府的力量,无疑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实际上,在企业的利益相关群体当中,政府对企业的影响无疑是最大的,政府可以直接干预企业的运营,对企业的监管行为造成重大影响,诸如产品质量抽查、财务核查等工作。可以想象,假如这一次国美没有彻查事件,向国家提交一份满意的回复,今后将面临更严峻的生存环境。

网络公关-除了需要对政府和国家做好沟通和协调工作,国美可以采取“还利于消费者”的做法,来重新获得消费者的好感和信任。说到底,企业发生危机事件后只有赢得消费者的信任和支持,才有可能继续后续每一步的企业战略和策略执行。国美在这个事件中主要发生了诚信危机,员工弄虚作假,欺骗消费者,对企业造成一种负面的影响,反映的是一种道德的危机,更反映的是一种制度的危机。在这个时候,国美必须采取一定的行动,向消费者传递正面的信息,让消费者相信国美仍然是一个与消费者站在同一立场的、关怀和关心消费者实际利益的好企业。

网络公关-案例六:卡尔丹顿的“假洋鬼子”事件

网络公关-事件主角:卡尔丹顿男装

网络公关-发生时间:2011年3月

所属行业:服装行业

网络公关-危机类型:形象危机

关注指数:★★★★

网络公关-事件过程:

一个据称产自意大利,叫做“卡尔丹顿”的服饰品牌,据说是欧陆顶级男装品牌,设计主要以意大利风格为主。由于其是高端品牌,因此价格比一般品牌要高出不少。卡尔丹顿从1993年被引入中国,至今已有18年,目前在全国已有数百家分店,仅机场店就有30余家。

3月16日,央视节目曝光了国内著名的所谓意大利品牌“卡尔丹顿”,其实是纯正国产品牌,打着假洋牌的幌子,要价动辄几千块乃至上万元,坑害了中国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据报道,目前在国内众多机场、高档商场里设立专柜的“欧洲顶级男装品牌”卡尔丹顿,其实只是在意大利注册商标。卡尔丹顿仅仅只是一个个人注册的空壳的意大利商标,在海外注册历史最长也不过13年。在国外并没店,意大利只是品牌注册地。

网络公关-然而,从3月18日起,在互联网上可以发现与卡尔丹顿有关的多篇正面报道,。从这些报道,我们可以读到的是卡尔丹顿品牌的高端品味和优良品质,同时通过聚焦品牌在行业里面的声誉和影响力。

案例分析:

网络公关-公关得法,化危机于无形,公关不当或临危机而不动,则有可能让多年积累起来的企业毁于一旦。卡尔丹顿的“假洋鬼子”事件又是一次由于负面消息而引发的社会关于热门话题的讨论,而我们看到的是在危机发生后,卡尔丹顿另辟蹊径,选择的是坚持品牌的品位和内涵,继续强化作为“民族自主创新自强”品牌的一个形象。在各大网络媒体上投放大量品牌形象的报道,通过媒体的报道制造有利于卡尔丹顿品牌形象塑造和构建的正面舆论。 

案例七:中石化“天价酒”事件

事件主角:中石化广东石油分公司

网络公关-发生时间:2011年4月

网络公关-所属行业:石化能源行业

危机类型:形象危机

关注指数:★★★★★

事件回顾:

网络公关-2011年4月11日,天涯论坛出现名为《中石化广东石油总经理鲁广余挥霍巨额公款触目惊心》的帖子,网上贴出了四张购买酒的发票,发票总消费金额约168万元,引发网民议论。

网络公关-13日,广东分公司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购买高档酒情况属实,但购酒与鲁广余无关,酒品主要是用于“非油品经营业务”没有向媒体说明事实真相。之后,中石化集团公司成立调查组,赴广东展开调查。

此后,多家媒体对中石化的“天价酒”事件进行报道,“网络媒体+传统媒体”的传播格局加速了事件的向外扩散,使得整个危机事件如同“核裂式”发展一样愈演愈烈,媒体成为了舆论的集中地,一时间对中石化的质疑和指责成为了报道的焦点。

4月15日,调查组宣布了中石化党组的决定:广东分公司总经理鲁广余停职配合调查,中石化油品销售事业部副总经理夏于飞临时主持广东分公司工作。

网络公关-4月25日,中石化集团党组召开通报会回应天价茅台酒事件,中石化集团决定免去鲁广余广东石油分公司总经理职务,降职使用,并对鲁广余给予经济处罚。一场引发了社会大讨论的“天价酒”事件暂告一段落。

网络公关-案例分析:

天价酒事件无论对于鲁广余本人还是整个企业形象,都是一种损失;更为重要的是,以中石化为代表的国有垄断企业在接二连三的作风上出现危机问题,不能不说是对整个国有企业行业形象的一个重大打击。面对这样的形象危机,每一个企业都应该有清晰的态度去应对,尤其是对于中石化这样的央企,更应该注意危机的防范及处理,从危机意识的树立、应对机制的建立以及社会责任的履行多方着力,解除危机根源。

你所阅读的文章来自《2011年上半年十大企业危机公关事件盘点分析》(林景新,赵玉竹/文)

网络公关-案例八:台湾塑化剂事件

事件主角:台湾食品行业

网络公关-发生时间:2011年5月

网络公关-所属行业:食品生产行业

危机类型:质量危机

网络公关-关注指数:★★★★★

网络公关-事件回顾:

网络公关-2011年5月24日,台湾媒体称,5月23日是台湾食品安全的崩坏日,除其他食品安全问题外,更出现了塑化剂饮料。上万公吨“致癌起云剂”流入30多家下游厂商,制造出各类饮品和果冻,波及全台食品生产销售领域。

之所以事件引起各方高度重视,因为原本起云剂是一种合法的食品添加物,可促进食品乳化,常用于果汁、饮料、果冻和优格粉末。但某些厂家为降低成本,用DEHP代替起云剂,DEHP属于环境荷尔蒙,会危害男性生殖能力,促使女性性早熟,台湾已列为第四类毒性化学物质,不得添加在食品里。

台湾卫生部5月30日表示,含致癌塑化剂DEHP的问题起云剂的相关食品已流通到香港、大陆及东南亚地区。

6月,大陆开始就台湾塑化剂事件展开社会热议,尤其以微博等网络平台的网民关注更是引起大陆对于塑化剂的恐慌。随后,各大传统媒体也进行了实时报道,塑化剂事件从而成为整个社会关注的热点。

网络公关-案例分析:

网络公关-较之三鹿毒奶粉等危机个案,此次台湾塑化剂事件的致命软肋在于事件发端便波及整个食品行业,统一等行业大佬更是黑榜有名,严重挫败台湾食品行业的生产销售。

此次事件中,无论是台湾官方、还是涉事企业自身,都积极应对危机,配合调查并及时公开相关进展与结果。可以说在危机处理上较为及时。然而,我们不得不看到,危机处理,必须建立在产品质量与行业法律的监管规范之上。危机公关只能基于事实的基础上,引导媒体报道、公众舆论与相关事态的良性发展,决不能规避产品本身的严重问题,而掩过饰非。

网络公关-案例九:蓝月亮洗衣液“荧光增白剂”事件

事件主角:广州蓝月亮公司

发生时间:2011年6月

网络公关-所属行业:日用化工行业

网络公关-危机类型:诚信危机

关注指数:★★★★

网络公关-事件回顾:

2011年6月20日,有“中国打假第一人”之称的王海在其个人微博上指出,由杨澜代言的蓝月亮洗衣液(亮白增艳)被检测出含有致癌物质荧光增白剂,并且出具了相关的检测报告,引起了众多网友和社会各方的广泛关注。

网络公关-对此,蓝月亮公司迅速做出了反驳,其副总经理邓岗向媒体解释,国家的行业标准允许在洗涤剂中添加两类荧光增白剂,多国允许在衣物洗涤剂中使用。同时中国洗涤用品工业协会针对此事发表的特别说明称,行业标准所规定使用的荧光增白剂安全可靠,不会对人体和环境造成负面影响,同时可以改善和提高洗涤效果。

网络公关-此后,蓝月亮公司又在其官方网站、官方微博上发布了专门解释关于其产品中涉及的“荧光增白剂”的基本知识和使用规范的条文,同时持续强调其洗衣液产品使用“荧光增白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企业不会停止使用。

网络公关-你所阅读的文章来自《2011年上半年十大企业危机公关事件盘点分析》(林景新,赵玉竹/文)

网络公关-案例分析:

此次蓝月亮洗衣液可能导致致癌事件的发生与微博密切相关,在危机处理上给予我们的警示,同样与微博背后所代表的网络舆情监督氛围、现实中消费者敏感的神经有关。

网络公关-然而其信息公开化的程度和有效传达至受众的效果依然不容乐观,在危机处理过程中,光有信息的及时发布远远不够,企业更多的应该考虑消费者需要得到什么样的信息,同时考虑如何将这些信息有效地通过不同平台准确传达到消费者那里。

网络公关-作为行业中的主要厂商之一,蓝月亮对于此项行业中的潜规则必定了解很深,这有时候会成为危机爆发的一个关键点,因此需要企业正式自身行业中存在的潜规则,分析其可能带来的对于企业形象和诚信带来的伤害,避免成为同行中“枪打出头鸟”的危机承受者。

网络公关-案例十:郭美美微博炫富事件

事件主角:中国红十字会

发生时间:2011年6月

网络公关-所属行业:社会公益组织

危机类型:信誉危机

网络公关-关注指数:★★★★★

事件回顾:

网络公关-2011年6月21日,新浪微博用户“郭美美Baby”备受网友关注,这个自爆“住大别墅,开玛莎拉蒂”的20岁女孩,而认证身份却是“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网友对其真实身份也猜测万分,更有网友认为她是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郭长江的女儿,由此引发网友对中国红十字会的热议。

6月21日早上,新浪微博上出现了一个名为“郭长江RC-”的未认证微博与“郭美美”互相关注。其发布三条的微博,发布不到两个小时,就引来了诸多网友的口水,不少网友认为这是中国红十字会副会长郭长江的微博。有些网友还在讽刺道,“唾沫淹死人啊,您闺女太高调了。”

网络公关-6月22日中国红十字会称“郭美美”与红十字会无关,新浪也对实名认证有误一事而致歉。

6月29日,天涯、猫扑相继删除原始爆料郭美美炫富事件的帖子。而北京警方也对郭美美事件正式立案,通报结果为郭美美及其母亲与中国红十字总会无直接关联,其认证的“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身份属自行杜撰。

网络公关-警方最终通报似乎将郭美美事件与中国红十字会彻底撇清关系,然而舆论浪潮早已一发不可收拾,红十字会深陷信誉危机。

案例分析:

最应具有爱心的红十字会,变成挥霍奢侈的邪恶代表。

此次中国红十字会的信誉危机并非偶然,郭美美无疑只是一条导火索,引爆长期积累的潜伏因子。红十字会作为公益组织,财务信息却从来讳莫如深。公众捐款捐物献爱心,却永远不知道自己的一份爱心沦落何处。可以说,此次中国红十字会信誉危机,是其长期不透明管理与内外信息渠道封闭造成的,更在一定程度上对中国公益组织体制进行公众拷问。

从危机传播来看,微博,无疑成为本次事件的最核心媒介。全媒体背景下,微博等SNS平台已承担起社会责任型媒体角色,因而,企业或行业组织更应当注重网络形象的塑造,一方面懂得运用微博推广自身良好形象;另一方面,要实时把握网络舆情走向,防范危机于微博传播之始。

网络公关-食品安全网络危机公关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食品安全危机公关策划、食品安全网络危机公关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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